法定代表人:徐子秋
注册资本:43,2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军用船舶产品和技术出口、对外军用船舶工程承包;船舶及船用设备、海洋工程及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租赁、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海洋石油及相关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提供工程勘察和设计及相关的咨询服务;承包冶金、石化、建筑、电站、城建、港口工程;水利工程设备的销售;废旧船舶销售;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77.70亿元,负债总额206.25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36.63亿元,净利润10.42亿元。
2、关联关系
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股东中船重工集团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关联交易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或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存/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贷款利率的规定。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从关联方采购商品、与关联方开展存/贷款业务及其他与关联方开展的交易,有利于公司利用中船重工集团及各关联方的规模化优势,提高销售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存贷款资金审批效率,并能取得公司业务的优先执行;有利于对外购部件实施质量控制,符合择优采购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之上,交易双方在质量要求、赔偿问题、按时保质供货及交易结算等方面均有较高的信用作为保障。
(二)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从而保证其公允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和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计划2021年度内按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2.1亿元,对外提供中短期贷款、商业承兑汇票等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计划2021年度为所属部分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和部分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4.60亿元;部分全资子公司计划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对外担保相关事宜。
(一)公司2021年度为所属部分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和部分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表
(二)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表
注:
1、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不存在超过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3、担保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存在超过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上述担保事项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武汉铁锚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8.98%高于70%,哈尔滨广瀚燃气轮机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5%高于70%,本担保事项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上述担保事项中,不存在提供担保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人。
二、截至披露日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瀚动力”)
广瀚动力成立于2010年5月20日,注册资本为21,897.0866万元,注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