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律师姓名:蒋红毅、刘苏毅

3、结论性意见: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蒋红毅 可能工作过的组织/机构/部门/团队:


蒋红毅 可能工作过的同事:

粤ICP备17091748号-1
剧本杀复盘 剧本杀复盘 红酒 ChatGPT
澳超联赛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