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律师姓名:蒋红毅、刘苏毅 3、结论性意见: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