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手持的“06年遗嘱”真伪一直是案中焦点。华懋慈善基金阵营及陈振聪阵营,就“06年遗嘱”上的3个签名,分别聘请笔迹专家在庭上作证,双方对龚如心及王永祥的签名真伪各持己见。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真可谓“峰回路转”啊!
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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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龚如心遗产案中败诉的商人陈振聪,涉伪造遗嘱被警方拘捕后,被视为疑犯要保释候查,其“终极上诉”是否获准尚有17日,在“揭盅”日子临近下,陈振聪23日再度“出招”,向特首曾荫权发公开信作绝地反击,强调自己被捕已475天,指责有人“滥用行政程序”,欲逼令当局撤销对其“调查”。
在争产案中两度败诉的陈振聪,撤换律师行处理龚如心遗产官司的“终极上诉”,案件延至下月8日展开聆讯。消息称,终极上诉一旦被拒绝,不排除警方马上采取行动落案起诉。
2013年7月4日(联合早报网讯)在香港,商人
香港明报网报道,5男3女陪审团听完法官麦机智引导后,昨晨约11时15分退庭商议9个半钟,仍未有裁决,要在法院借宿一宵,今晨9时半开始继续商议,在晚上7时多,终裁定陈振聪罪成。陈振聪被控伪造遗嘱及行使虚假文书两项罪名,陪审团分别以6:2及7:1裁定罪成。
法官昨晨引导时补充说,控方指陈振聪的说法混杂事实与谎言。他指陪审团若认为陈解释取得06年遗嘱的说法属谎话,须一并考虑他说谎的原因;陈或因惊慌、掩饰不道德行为、保护他人等而胡诌,并非一定心存恶意。不过,若陪审团认为陈并非因上述原因说谎,便应把谎话视为支持控方案情。法官强调,陪审团必须以大比数(至少6:2)作定罪或不定罪的裁决。
控罪指出,陈振聪(53岁)涉于2006年10月15日至07年4月8日伪造龚如心的06年遗嘱,并于07年4月4日至10年2月3日使用该纸“假遗嘱”,与龚如心02年遗嘱的受益人华懋慈善基金,争夺龚如心超过800亿元的遗产。(联合早报网编辑: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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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祷等待最后发落
7月3日晚上9点,一向自信的陈振聪出现在香港高等法院门外,他收起了他一贯的招牌式微笑,满脸疲惫地走出法院。法院外,数十名记者一拥而上,纷纷向陈振聪询问审讯情况,但陈振聪只是低头不语、面无表情,这一日他已经在高等法院呆了12小时。陈振聪当天早上由弟弟陈振国陪同到达高等法院时,已显得疲惫不堪,苦瓜脸上写满担忧两个字。他在聆讯时,时不时打瞌睡,至少三次伏案养神。
而在等待结果的那几个小时里,他也一直在祈祷室里和教友一起祈祷,全天祈祷5~6次,在这漫长的一天里,他也吃得非常简单,午餐的四宝饭和晚餐的鱼柳包都是由助手买的简单外卖。过往自信的笑容,都已经被苦苦的倦容所代替,在数十名记者的闪光灯追踪下,他缓慢走到私家车里面,驾车离去。昨日再次聆讯时,他由妻女陪伴,表情似乎也并没有舒缓,还是露出凝重的神色。
争产风波
2007年4月7日,龚如心留下超过400亿港元财产去世后的第4天,默默无闻的风水大师陈振聪通过律师公开自己与龚如心的合照,并公布了一份2006年龚如心签名的遗嘱,挑起遗产争夺战,然而,当他以胜利者的姿态自居时,现实让他屡战屡败。
2010年2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陈振聪所持2006年的遗嘱属伪造,判陈振聪败诉,他当日决定上诉;2011年2月14日,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三位法官一致裁定陈振聪败诉,原本他想再次上诉,却被法院驳回申请; 2013年4月,陈振聪被香港税局追讨约3.4亿港元的物业税及所得税,区域法院判陈振聪败诉。
2011年陈振聪在一次与香港东周刊的专访中提及,“我被妖魔化无所谓,但对Nina(龚如心英文名)不好。”但他的行动中丝毫看不出他有羞悔之意。几年来的审讯中,他无数次地公开自己与龚如心的亲密视频、照片与细节,前日在法庭上,陪审团也观看了一系列由陈振聪公开的私密视频,而上月法庭更公开了一份陈振聪的露骨供词。除此之外,在争夺遗产的道路上,陈振聪在2011年被香港市民评为年度风云火罗人(火罗:出丑),而由于他不知收敛,反而一次又一次高调地展示其亲密细节,令民众对他的厌恶程度愈演愈烈。
陪审团的纠结
道德的谴责并不代表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