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峰
男,汉族,1965年2月生,山西屯留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现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省总工会副主席(兼)。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山西矿业学院采矿系地下采煤专业学习
1986年7月至2001年7月,潞安矿务局常村煤矿筹备处矿建工程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其间: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学习)
2001年7月至2005年1月,潞安屯留矿井建设管理处副处长;2005年1月至2007年4月,潞安屯留煤矿党委委员、矿长
2007年4月至2009年3月,潞安余吾煤业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9年3月至2013年7月,潞安环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2014年8月至2017年8月,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2017年8月至2020年2月,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20年2月至2021年12月,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2021年12月,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省总工会副主席(兼)。
刘峰
党委委员
刘峰,男,汉族,靖州人,大学文化,1977年6月生,1996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渠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主席,渠阳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1993.09--1996.07 湖南省供销学校经济秘书专业;
1996.07--2001.01 靖州县司法局太阳坪司法所工作;
2001.01--2002.01 靖州县司法局基层股工作(2001.09--2004.07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2002.01--2004.01 靖州县司法局坳上司法所工作;
2004.01--2005.08 靖州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政工室主任;
2005.08--2006.03 靖州县司法局副科级干部;
2006.03--2012.10 靖州县县委组织部工作(先后任研究室副主任、干部室主任);
2012.10--2016.01 靖州县县委组织部纪检员、干部室主任;
2016.01--2017.08 湖南省靖州县工伤保险管理局局长;
2017.08--2021.05 靖州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2021.05—至今 靖州县渠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主席,渠阳便民服务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