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决定撤销张红署名的《19世纪德国人格权理论之辩》一文,目前已联系相关文献数据收录机构将该文从数据库中删除,并建议读者在引用相关内容时直接参考德国学者原书。”编辑部称,“强烈谴责这种学术不端行为”。

张红2013年担任教授、博导,时31岁。他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信访与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6年4月,张红当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布的通告显示,鉴于《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声明,张红教授在该刊物发表的《19世纪德国人格权理论之辩》一文与德国学者著作存在雷同问题,张红教授本人已辞去学校法学院副院长职务,学校已免去其法学院党委委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学校组织专家正在对张红教授涉嫌学术不端问题作进一步认定,并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新京报 2017年3月3日)

案例五:


张红 可能工作过的组织/机构/部门/团队:


张红 可能工作过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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