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

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而复杂的时期,在改革至今的各种争论中,他的思想主张一以贯之,逐渐进步。他提出,中国改革应当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缩小国有经济范围,发展私营经济;应当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应当建立法治,实行宪政民主。他的奔走与呼吁,对中国改革确立市场经济目标产生了重要影响。

主要著作有:《经济改革问题探索》、《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何处寻求大智慧》、《改革:我们正在过大关》、《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等。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

观点摘录:

“任何真正的改革都必定是市场取向的。”

“建立了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一了百了,现实迫使我们思考:市场经济是不是也有好坏之分,什么是坏的市场经济?什么是好的市场经济?”

“实行法治,即符合公认正义的法律(‘善法’)的统治,是发达市场经济共有的特征。法治不但具有值得追求的普世价值,而且是非人格化交换占统治地位的发达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制度支撑,因而实行法治乃是实现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的必要条件。”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启动政治改革,但迄今为止离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目前应当……在以下方面着手进行改革:(1)解决长期存在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实现党政分开;(2)在有法可依、司法独立和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建立法治的基本框架;(3)实现党内民主的制度化;(4)逐步扩大公民的民主参与;(5)进行传媒改革,使言论自由和言论责任都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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