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贾宏先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余非关
联董事审议,并经上述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 2013 年 11 月 22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拟增资刘伶醉酿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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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3 年 11 月 21 日,本公司 27 名关联自然人拟与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刘伶醉酿
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增资扩股协议》;经与刘伶醉酿酒协商,27 名
关联自然人本次增资通过以货币资金形式并以每股 1.12 元的价格向刘伶醉酿酒投
资 6,644.96 万元人民币,持有其新增股本 5,933 万股,占其增资后总股本的 1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