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春东,男,满族,中共党员,1965 年生,硕士,正高级政工
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承德地区教育学院助教、承德地区
纪委监察局秘书、承德市纪委副科级监察员;1993年11月至2001年5
月先后任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1年5月至2004年1
月任河北省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省监察厅驻企业监察室)综合室副处级主任;2004年1月至2013年2月先后任省政府国资委纪委委员,省政府国资委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国资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主任、河北省国资委纪委副书记兼综合室主任;2013年2月至2016年10月先后任河北钢铁集团唐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2016年10月起任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