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

执 行 局

2006—2013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业专业法学硕士;

2013年11月—2016年1月

东湖开发区法院民二庭书记员;

2016年2月—2018年1月

东湖开发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

2018年2月—2019年11月

东湖开发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2019年11月20日

被任命为东湖开发区法院员额法官。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社会的形成、法治观念的深化,都离不开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的落实,其中尤其离不开每一位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律实践和努力推动。作为法官,过去、现在、将来,我最大的工作动力和成就感,都始终来自于在每一个具体的司法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观念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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