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潮律师,男,籍贯浙江,中共党员,民族汉族,毕业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文化程度,律师执业证书号为133030201110683654。现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办理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龙湾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温州市律协青工委委员、温州市律协企业重整重组及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首届刑事人才库律师和被龙湾区总工会聘为龙湾区职工法律维权志愿律师。承办了大量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包括:温州市目前涉案毒品数量最多(30多公斤)的胡某某贩卖毒品案件、温州市第一个网络游戏银子买卖案件(涉嫌开设赌场罪)等,上述案件均取得明显的辩护效果;江某某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经律师辩护,法院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在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包括:张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撤案处理、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不起诉处理、尹某某污染环境罪案件不起诉处理、孙某某污染环境罪撤案处理等。办案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办案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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