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万松1944年1月9日出生于温州解北后巷,196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学专业。后分配到洛阳博物馆工作。1987至2003年任洛阳文物工作队(文物考古队)队长,曾长期从事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主持洛阳文物考古工作近16年。

1980年10月,叶万松和同事余扶危投书《光明日报》,反映洛阳文物被毁事件,引起了有关领导的关注。为此,洛阳市发布通告,将考古发掘纳入城市建设的审批程序,即所谓的“先考古后施工”,从而为开展考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证。1981年下半年,叶万松又和余扶危提出考古发掘必须事先经过国家文物局批准,并由此形成了考古发掘报批制度,被国家文物局称为地下文物管理“洛阳方式”,在全国推广。1982年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特地来洛阳征求文物保护立法意见。1982年11月公布的《文物保护法》“考古发掘报批”条款,就是汲取了洛阳的经验。

叶万松是国家文物局首批核准的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单位的负责人,曾担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周王城遗址、北窑西周铸铜遗址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隋唐洛阳城遗址等的考古发掘领队,其中孟津妯娌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考古发掘获199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002年底,作为洛阳市文物考古队队长,在主持洛阳“河洛文化广场”前期的考古发掘中,叶万松见证了沉睡近3000年的东周“天子驾六”遗存的横空出世。这个惊动世界的重大发现,解决了历史上有关“天子驾六”的谜团,印证了古文献中有关夏、商、周时期"天子驾六"之说。被誉为堪与西安兵马俑媲美的考古奇迹。

叶万松1994年评为研究员。先后担任洛阳古都学会会长、河南省文物考古学会副会长、中国古都学会副秘书长、副会长,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郑州大学、洛阳大学兼职教授。

叶万松于2004年正式退休,退休后主要从事古都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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