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强律师

2007-04-11 17:59 来源:SRC-504032798我要评论

魏德强律师,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1965年2月12日出生于河南省禹州市。一路平坦,从小学考到重点初中,从重点初中考到重点高中,直到上大学。1989年6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新闻系新闻学专业。先后从事新闻工作、银行工作。下海经商曾经风光一时,后因自己的事务陷入诉讼当中,历时数年,几近破产,久病成医,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后成为一名专职律师。

律师执业的从业之路:1995年下海经商后,从事建材生意,因吃苦耐劳,经营有方,短时间积累了巨额财富,因为人仗义,加之交友不慎,盲目扩张经营,从事房地产开发。因其中的一些变故,在取得土地证书后无法开发,一怒之下,将当地政府及城建、土地部门告上法庭讨要说法。

从1997年10月至2001年7月6日,历时4年,先后聘用律师4人,经三轮诉讼即从中院打到高院,再从高院返回中院,而后再上诉至高院,最终在高院终审胜诉。历尽辛酸、磨难、折腾,深知当事人的辛酸与无耐以及对一名同时具备高业务水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的律师的渴望。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后,从而正式踏上职业律师之路。

尽管从事律师职业时间不长,但所办理的上百起案件中,没有一起案件被当事人投诉,也没有一起案件因为自身法律知识问题对案件事实性质作出错误的判断。执业理念:无论什么案件最终都是要靠事实和法律了结的。律师的根本就是熟知并灵活运用法律。社会关系、人际关系仅仅是律师执业的附助系统,是为避免冤假错案发生的附助条件。一句话,律师执业不能本末倒置,尽管缺一不可。

数年来,精研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且颇有心得,实践中屡屡获胜,民事案件胜诉率最高。典型案件甚多,具有代表性列举二例:一、借条纠纷案。此案历时一年经二审法院胜诉。一审原告以被告亲笔书写的借条为证据在北京某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本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并提出了我的代理意见,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败诉时,就有人对我的当事人说:“人家有借条,还能打不赢官司?”动员当事人不要上诉,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上诉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最终我的意见被采纳,二审胜诉。二、货物买卖合同引起的质量损害赔偿案件。因证据有瑕疵,我一审时提出要求法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意见,结果未被采纳,并判决我的当事人赔偿对方42万元人民币。后上诉至中级法院直接改判驳回了对方的所有诉讼请求,我方大获全胜,对方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刑事案件最擅长的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许多案件都是尚未到法院阶段就彻底结束了,若公诸于世,尚有诸多不便,现列举二例:一、2003年1月1日,陈某因涉嫌银行票据诈骗罪被某市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涉案金额300万元人民币,接手该案后,本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该案为经济纠纷而非犯罪行为。为此,本律师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最终该案因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注,当事人在被羁押5个我月后被无罪释放。二、2004年底武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表面看应判3-7年的案件,因本律师的无罪辩护,被告被告人武某在被羁押了7个多月时被法院判了8个月的有期徒刑,早早获释,重获自由。

社会关系,因本律师出身新闻工作者,故与河南省诸多新闻媒体都保持着良好的社会关系,现为《人民日报》河南记者站人民网·河南视窗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与新华通讯河南分社也有密切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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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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