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鞠 鹏摄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原总理,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9年7月22日23时11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李鹏同志,曾用名李远芃,四川成都人,1928年10月20日生于上海。他出身革命家庭,幼年时父亲英勇就义,少年时期受家庭影响,主动接受革命思想,立志投身革命事业。1939年下半年至1940年上半年在重庆育才学校社会科学组学习。1941年3月到延安参加革命工作,接受革命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先后在自然科学院补习班、延安中学、自然科学院本科班学习。194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他参加整风运动、大生产运动,接受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诲,确立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为革命胜利而奋斗的人生观。
解放战争时期,李鹏同志响应党组织号召奔赴前线。1946年1月至9月在张家口工业专门学校学习,1946年9月起历任晋察冀电业公司技术员,哈尔滨油脂厂协理、党支部书记。1948年9月,根据党组织安排到苏联留学,在莫斯科动力学院水力发电系学习并担任中国留苏学生总会主席。1955年回国后,他主动要求到基层工作,历任丰满发电厂副厂长、总工程师,东北电业管理局副总工程师、调度局局长,阜新发电厂厂长。1966年至1979年,历任北京供电局党委代理书记、革委会主任,北京电业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但他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进行斗争。
1979年4月起,李鹏同志历任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华北电业管理局党组书记,电力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他强调要搞好安全生产,编制电力发展规划,加快电力建设步伐,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他主张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多次率团考察外国电力工业情况,推动国内电站建设。他创造性地贯彻党中央“电力要先行”战略,提出电力适度超前发展,明确电力发展基本方针,总结电网运行规律,提倡采用更高等级的输电电压和全国联网,推动多家办电、多渠道办电,参与指导三峡、小浪底等大型水电站和秦山、大亚湾等核电站建设,推动我国在电站建设和电力生产、电网管理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李鹏同志长期在电力系统工作,是我国电力工业的杰出领导人、核电事业的重要开创者。
1983年6月,李鹏同志任国务院副总理,分管能源、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等工作。1985年9月在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上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他参与研究“七五”计划能源交通方面的发展方针,推动准格尔煤电开发和神府东胜煤田建设,力推煤炭生产、分配、运输一本账,改变了煤炭资源供不应求的局面。他强调发展交通运输的出路在于改革,推动建立综合统一的交通运输体系,抓港口下放、民航管理体制改革、铁路大包干等重要任务。他坚持控制基本建设规模,指导投资方向,推动基本建设体制改革,对我国建筑行业产生重要影响。他强调要加快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步伐,加速实现重大装备国产化,提出要用先进电子信息技术武装和改造传统产业,提出“以产顶进”利用外资办钢铁5条政策,强调汽车工业要走联合发展道路。
1987年11月,李鹏同志在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同月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院代总理。1988年4月,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院总理。1988年至1990年兼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形势,他坚决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在党中央领导下主持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积极推动各方面建设,探索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新手段和新方法,较好完成治理整顿任务,推动我国经济摆脱困境、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为20世纪90年代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了条件。
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坚决支持下,李鹏同志旗帜鲜明,和中央政治局大多数同志一道,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稳定了国内局势,在这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作为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李鹏同志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殚精竭虑,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心血。
1992年10月,李鹏同志在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上再次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1993年3月,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他再次被任命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