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永江,男,汉族,1974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曾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现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正科级)。

该同志拟任嵩明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提名为院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熟悉法院审判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以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调处理了大量征地拆迁补偿涉诉纠纷。完成了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将立案大厅升级改造成“三位一体”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在2012年下派呈贡法院挂职期间,积极推进完成了呈贡法院诉讼大厅的建设工作。引导巡回法庭在云南民族大学开庭,创新尝试法院与高校建立法律试验基地的试点工作。推进呈贡法院“省级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工作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付永江 可能工作过的组织/机构/部门/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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