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冬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胶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2年2号)

胶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根据胶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议,决定:

于冬泉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现予公告。

胶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2年3号)

胶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决定,

任命:


于冬泉 可能工作过的组织/机构/部门/团队:


于冬泉 可能工作过的同事:

粤ICP备17091748号-1
剧本杀复盘 剧本杀复盘 红酒 ChatG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