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谢晓楠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
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业务需要,在公司经营范围现有的基础上新增加:衬板安装。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为:磨球、磨段、辊类耐磨件及各种耐磨新材料生产、加
工、销售;衬板的生产、销售及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除外。(涉及行政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自身情况,公
司对《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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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章程第十三条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磨球、磨段、衬板、辊类耐磨件及各种耐磨新材料生产、
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
止进出口除外。(涉及行政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现修改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磨球、磨段、辊类耐磨件及各种耐磨新材料生产、加工、
销售;衬板的生产、销售及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除外。”
2、原第一百零六条为: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
现修改为: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朱红玉女士、任立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