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鹏程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研究所副所长

谢鹏程,男,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1962年10月10日生,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杨寨镇谢家河人。

一、学历

1981-1985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85-1987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班,1990年在职申请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1993-1996年,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00年1月至12月,在瑞士弗里堡大学联邦研究所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完成了《联邦的结构》(英文著作)等课题。

二、工作经历

1987-1993年在烟台大学法律系任教,历任助教(1987-1991年)、讲师(1991-1993年)。其间,198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0年取得律师资格,1991年取得律师(兼职)执照。

1996年7月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工作至今。

专业职称:历经助理研究员(1996-1998年)、副研究员(1998-2003年)、研究员(2003年起);

行政职务:历任检察理论研究所学术部副主任(1996-2001年)、学术部主任(2001-2005年)、副所长(2005年起);

2002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2003年,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研究起草小组工作;

2005年、2008年先后参加中央政法委员会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编写工作,各撰稿一章;

2010年9月至2011年11月(挂职)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2年参加中央政法委员会组织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编写工作,负责拟定提纲和统稿;

2012年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的《检察工作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编写工作,负责撰写导论和统稿。

2012年参加《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的研究起草工作。

三、学术成果

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人民日报》、《学习时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期刊和报纸上发表等论文、文章220余篇;

个人专著有《基本法律价值》(博士论文)、《公民的基本权利》、《简明法学通论》三部;

主编《新编法学概论》、译著《宪政与民主》、参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务全书》等五十余部。

四、社会兼职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1997年起);

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2005年起);

青岛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2006年起);

江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2006年起)

广州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特聘教授(2010年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2014年起)、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首席专家(2012年起);

河北省法官学院兼职教授(2014年起);

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理事会副理事长、兼职研究员(2014年起)。



嘉宾观点谢鹏程:文明司法是政权的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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