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春: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晓春,女,196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齐鲁银行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山东枣庄市分行综合计划科科员、副科长、科长,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山东银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山东银监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齐鲁银行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公告编号:2018-051

证券代码:832666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审议并通过:

增补李九旭为公司董事(执行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任职资格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正式履职。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表决董事12名。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春主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提名董事李九旭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三)任命/免职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及工作需要,增补李九旭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执行董事)。

(四)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九旭,男,1973年1月出生,汉族,山东莘县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齐鲁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莘县支行办事员,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科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营中心

公告编号:2018-051

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齐鲁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齐鲁银行行长助理兼组织人事部总经理,齐鲁银行副行长兼组织人事部总经理。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增补李九旭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有利于董事会更好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三、备查文件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

王晓春 齐鲁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组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晓春 可能工作过的组织/机构/部门/团队:


王晓春 可能工作过的同事:

粤ICP备17091748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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