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胡丽娟,199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8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于建松,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0.0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70.00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与上期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拟向其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00万元(含税)及内控审计费用2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0.00万元(含税)。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0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00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12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理财,理财时点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简单、本金保障程度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2、理财额度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其他闲置资金理财合计时点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