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是说,唐毓尚开始在成都环宇芯任职的时间,早于招股书披露的成都环宇芯成立时间,令人费解。
此外,唐毓尚从成都环宇芯的离职时间亦存疑点。
据振华风光签署于2022年3月20日的《关于振华风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2016年1月18日,成都环宇芯自然人股东唐毓尚因个人发展原因决定退出成都环宇芯,并将其所持有成都环宇芯5.5%的股权,以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合计11万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王继安。
成都环宇芯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有较强的人合性特点,股权流通性较低,唐毓尚转让时综合考虑个人即将离职,急需将股权转让退出成都环宇芯,成都环宇芯内部股东中仅有王继安有意向受让唐毓尚转让股权,双方经协商一致,最终以1元每股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王继安,并于2016年1月18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