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监事会成员李凤芳因任期届满,辞去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2021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增补丁三青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丁三青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的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1年,监事会组织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
1.2021年3月26日,在本行615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组织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2020年度我行董事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和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2020年呆账贷款核销检查情况的评估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营层2020年案防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0年度统计工作评估报告、2020年度信息批露评估报告 、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提名与履职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提案、监督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2.2021年06月06日,在本行615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组织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组织监事2021年度培训及调研的提案、落实监事会2021年调研课题的提案、2021年一季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2021年一季度风险管理情况的评估报告、2021年1至4月份内控巡查情况的评估报告、2020年度招聘工作情况督查的评价报告、提名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3.2021年9月29日,在本行615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组织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上半年信息批露情况评估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营层2021年上半年案防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估报告、灌云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讨论稿)、调整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提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听取了2021年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二季度关联交易报告、2021年上半年风险工作报告、2021年上半年合规工作报告、2021年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
4.2021年12月29日,在本行615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组织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三季度风险管理评估报告、2021年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报告、聘请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监测评估报告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听取了2021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三季度关联交易报告、2021年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2021年三季度合规报告、2021年三季度案防风险排查报告、“关于农商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思考”调研报告,“金融创新 服务乡村振兴”调研报告。
监事会成员2021年列席董事会议8次,列席行长办公会、贷款会办会、财务会办会若干次、召开监事会例会4次,向各位监事通报相关情况,并对有关决议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监事长全程参与听取各位监事的意见和建议,在群策群力、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及时向董事会、行长室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监事会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修订了灌云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出具了监事会对2020年度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成员履行职责的评价报告,监事会对2020年呆账贷款核销评估报告及风险提示、内控巡查评估报告。并对多家网点在依法经营、合规操作进行检查以及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为监督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各位监事的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逐步提高。
(三)外部监事工作情况。外部监事重点关注存款人和本行整体利益,监事长专门行使监督权,不分管、协管与监督职能相冲突的事务。外部监事在本行履职时间均超过规定标准。
五、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设置与分工
本行总部设立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普惠金融部、信贷管理部、财务部、审计部、风险合规部、运行管理部、资产保全部、行政保卫部、科技金融部、电子银行部、微贷中心、公司部等14个职能部门。总行党委设立了党委办公室和党委纪律监督室。
(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下辖36个营业机构,其中:1家营业部、35家支行。具体情况如下:
第七节 风险管理概述
2021年,本行业务经营保持稳健发展态势,各类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但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