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选举郑庆雷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99,68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郑庆雷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郑庆雷先生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02选举利晓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99,68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利晓君女士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利晓君女士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