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凤侠
2014年以来,市工商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33633工程”和重点工作部署,以“重点工作出成效、常规工作出亮点、队伍建设保稳定”为主题思路,深化“五个工商”建设,突出改革创新,积极履行监管服务职能,为永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动作为,重点工作有成效
2014年,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动以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为主要内容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开辟了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绿色通道。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底,新登记内资、私营企业1276户,同比增长206.13%。2014年各类市场主体比去年同期增长17.46%,注册资本比去年增长52.43%。
自国务院颁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来,该局采取开辟媒体专栏、设置咨询专线、开通电视节目专访等多种方式,宣传解读政策,并以“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为目标,从依靠传统的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企业信用联动惩戒制度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实现社会协作共治。截至 2014年 12月 30日,已有10000余家企业和个体户参加了网上年报。我市已公示各类企业和个体户7693户,公示数量和质量位居省直管县(市)前列。
2014年以来,该局扎实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建设,为县域品牌提档升级作出了新贡献。全市工商系统服务和指导企业新申请注册商标18件,指导企业申请办理境外注册商标3件,帮助9家企业顺利完成了申报省著名商标工作。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形成了3件驰名商标领头、12件省著名商标支撑、100余件知名品牌相互辉映的城市名片。
积极作为,工作出色亮点多
该局围绕开展“中原红盾利剑”行动,主动作为,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该局累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084起,挽回消费者损失80余万元,并首创“红盾护农—社会监督”机制,选聘来自市农业部门和种子管理站的退休干部职工担当“红盾护农专职监督员”。
2014年,该局共计向农资经营户发放了“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和“工商服务三农、红盾护农公示卡”,为440家农资经营主体建立了电子台账。受理申诉举报案件18起,立案查处农资案件22起,帮助农民挽回损失3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该局围绕保护涉农、食品、药品驰名商标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了商标侵权行为。全年共查处侵权商标案件13件,案值6.32万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58件。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永城市非公党工委通过开展创新“帮扶解难大走访”活动、“激发责任动力,党旗飘扬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激活非公企业“责任动力”,倡导非公企业为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2014年,该局组织非公企业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爱心助考、抗旱救灾等项目,爱心捐献100余万元,形成民营企业回报社会的“永城非公党建现象”。
致力民生,消费维权出新招
创新思路,消费维权一年一个新提高。2014年以来,该局全力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全覆盖,在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47个消协分会,在社区、村委会建立了 65个“12315举报站”和“消费者投诉联络站”,延伸和拓展消费维权触角,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同时在3.15期间组织了“12315开放日”活动。据统计,该局先后组织开展各类消费维权活动37场(次),提供消费咨询服务1221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82件,积极调解消费纠纷9起,办结率为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及时有效地化解了消费者、经营者双方的矛盾,为构建和谐永城做出了积极贡献。
立足职能,突出特色,文明经营活动取得新进展。按照省委、市委“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活动的要求,该局立足监管职能,突出管理特色,着力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落实上下功夫,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文明经营”活动的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了省局督导组和市委宣传部的多次表扬、表彰。同时,积极开展文明市场、文明企业、文明商户推荐评选活动,涌现了一批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对我市的文明经营活动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强化管理,树立工商新形象
2014年,该局从工商职能职责,体制机制特点入手,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的行使,着力加强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干部的思想教育,着力加强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全系统信息化建设、数据质量建设、档案规范化建设等工作顺利推进,为各项业务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为全市工商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年,该局将以“五个工商”建设为目标,以法治、监管、信用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