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张勇所称“董事会对外投资决策出现严重失误”涉及的具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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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履行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等情况(如适用),包括而不限于事件描述、董
事会审议过程中的投票表决情况、是否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1、经向董事张勇先生落实,张勇先生所称“董事会对外投资决策出现严重
失误”涉及的具体事件是指公司收购内蒙古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的问题,该事件的具体情况及履行的审议情况如下:
2011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以超募资
金收购内蒙古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该次会议应参加董
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以8票同意,0票反对及1票弃权(弃权理由:介入煤
矿经营有不确定风险)的审议结果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326,400,000元收购内蒙
古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树坡煤炭公司”)51%的股权;同
日,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意见》,
同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姜省路、丁日佳、刘昆出具《山东矿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将超募
资 金 中 的 326,400,000 元 用 于 收 购 柏 树 坡 煤 炭 公 司 51% 的 股 权 , 剩 余
13,544,434.75元超募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6月3日,公
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上述会议资料及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2011年5月17日,公司与自然人王三成、李海渊签订了《准格尔旗柏树坡煤
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
2012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准格尔旗柏树坡
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该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转让柏树坡煤炭公司51%的股权,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