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远

崔建远,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周枏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凯原学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监管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顾问、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二次),2012年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清华大学先进工作者,清华大学良师益友(六次)等荣誉。

先后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研讨工作,目前正参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合同编(草案)》的研讨工作。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多件疑难案件和司法解释(草案)的研讨、论证工作。

教学和研究领域是民法,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不当得利法、无因管理法等法律部门。代表性著作有:《合同责任研究》《准物权研究》《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论争中的渔业权》《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卷)、《物权法》《物权:规范与学说》(上、下)、《合同法》等著作,以及《“四荒”拍卖与土地使用权》、《无权处分辨》等学术论文223篇。其中,《物权:规范与学说》(上、下)入选“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荣获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图书奖;《准物权研究》荣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首届中国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二等奖;《论争中的渔业权》荣获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六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优秀奖;《物权法》(第二版)荣获清华大学优秀教材奖一等奖,第三届中国大学出版社图书奖一等奖。《土地上的权利群论纲》等论文荣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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