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天健 通讯员 白树文

    “不但要对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还要将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信息纳入查询范围。”在7月16日召开的青岛市落实《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联席会议上,青岛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青岛的具体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青岛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召开了此次联席会议。会议由青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光主持,市教育局、公安局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青岛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韩千副主任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背景和内容,分析了当前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必要性。通过学习,与会各相关部门表示认识到入职查询制度建立的重要意义。

    在座谈交流环节,与会单位相关负责人结合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就入职查询制度在青岛辖区的具体落实交换了意见和建议。提出青岛落实突出两个扩大,一是人员扩大,从对全市十万余名在职教职员工实施全面查询,逐步扩大至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人员。二是查询范围扩大,不但对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还要将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信息也纳入查询范围。

    各单位还就职责分工、查询内容、查询程序、反馈机制、完成时限等具体操作细节进行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将联合建立教职工信息查询共享、沟通联系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抓好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校园岗位工作,确保将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挡在校园之外,从源头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黑手。

    下一步,青岛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强化协作配合,共同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共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要求,保障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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