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1911年12月24日生于安徽省金寨县双河区桃岭乡东岳村一个雇农家庭。四五岁起随母亲外出讨饭,六七岁起给 财主家放牛。

1928年10月加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29年11月转入中国共产党。

1930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曾任红1军第1师第3团机枪连班长,皖西北道苏维埃政府通信排排长,六安县保卫局连长兼政治指导员,红27军第3团营长兼政治委员,红28军军部手枪队队长兼指导员。参加了鄂豫皖苏区历次反“围剿”作战。在第一次反“围剿”作战中,单身扛着重机枪追歼逃敌,累得吐血仍继续向前追击,被战友们传为佳话。

1934年11月随红25军 长征。任红25军第223团连指导员。到达陕北后,任陕北红军干部学校政治队政治委员。

1936年夏入 红军大学学习。同年10月从红军大学毕业后,任红军前敌总指挥部兵站医院政治委员、援西军政治部组织科科长。

1937年8月入 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次年被派往河南西华,任西华人民抗日自卫军参谋长兼干部训练大队大队长,后任新四军第6支队营、团、总队政治委员。率部转战豫皖边区开辟抗日根据地。

1941年起先后入延安军政学院和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参加了 延安整风运动。

1945年1月任河南军区第二军分区(又称豫西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兼中共豫西地委组织部长。参与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敌后游击战争,打击敌伪反动势力,建立基层政权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任太岳军区独立旅政治委员、第24旅政治委员,晋冀鲁豫野战军第4纵队第12旅政治委员。率部参加白晋路反击战和闻夏、同蒲路、临浮、吕梁、汾孝、晋南等战役。

1947年7月,人民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后,率部南渡黄河挺进豫西作战,继而出师陕南开辟解放区。

1948年1月中原军区鄂豫陕军分区成立后,兼任分区政治委员和中共鄂豫陕地委书记。同年6月任陕南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率部参加襄樊、淮海战役。

1949年5月兼任第19军副政治委员。新中国成立后,任第一步兵学校政治委员,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干部部部长、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副政治委员、顾问。

1977年12月由顾问改任总后勤部副政治委员兼纪委书记。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2003年4月9日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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