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永生先生

金永生先生,出生于1965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至2016年历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委员会主席、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市场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理事;工业与信息化部信息通信专家委员会委员。

金永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永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红路先生

刘红路先生,出生于1951年11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1977年10月至1987年1月任吕正操同志(原国家铁道部部长、铁道兵政委、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秘书。1987年1月至1991年10月任全国政协服务局(后改为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处处长。1991年10月至1995年12月任海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琼台经济合作促进会秘书长。1995年12月至2002年1月任海南省总商会(工商联)秘书长、曾任海南省第三届政协委员。2002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华全国工商联联合会会员部部长,联络部部长。曾任全国工商联第七、第八届执行委员。2012年至今任北京市上立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8710192807)、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执行会长。

刘红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红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永生 可能工作过的组织/机构/部门/团队:


金永生 可能工作过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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