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董秘邹建平
2010年下半年,曾被誉为“分红奶牛”的佛山照明(000541.SZ)可谓深陷“三重门”――在曝出“内幕交易门”后不久,有被疑“泄密门”,更是因公司信披频频出错而身陷“信披违规门”。
5月份,广东证监局向公司发出的《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中指出佛山照明存在的诸多问题: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决策程序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程序不规范;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够规范;对于内幕信息管理的学习认识不够等;
8月12日,佛山照明董事长庄坚毅、董秘邹建平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
8月23日,佛山照明因公司投资锂电池项目涉嫌提前泄密而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一系列堪称“劲爆”公告下,牵引出隐藏于上市公司光鲜外表下的不为人知的“秘密”。这其中,尤以佛山照明高管涉嫌内幕交易为最:在2009年8月25日和8月31日期间,董事长庄坚毅在2次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佛山照明共计8万股的股票。也正是2009年8月31日,佛山照明在董事会上审议通过进军新能源议案。除此之外,另有公司数名高管在2009年9月份,也即董事会审议通过“与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佛照锂业”议案之前增持公司股票――佛山照明诸多高管因此被质疑其“先知先觉”购买股票的行为涉嫌内幕交易。
11月10日,佛山照明发布的公告中,对其信息披露多次出现重大差错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存在董事会会议地点披露出现错误、在统计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时,未考虑到自然人股东庄坚毅所持有的840.41万股B股属于高管限售股份,造成了庄坚毅在三季度增持的假象等问题。
公告中还明确指出,董秘邹建平负有主要责任――“因其主要精力放在新能源项目发展上,对信息披露工作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与监督。”
点评:11月份,经过自查自省的佛山照明发布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出现重大错误的情况及改进措施说明》中,虽然肯定董秘邹建平应负主要责任,但是将问题集中在信披的内容上,却忽略了董秘还有责任对决策层、执行层的行为、决策进行监管,督促“三会一层”在公司运作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三会一层”的言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在佛山照明高管涉嫌内幕交易,董事会决策涉嫌提前泄密的诸多事件中,董秘邹建平难道也不应负有责任吗?否则,监管部门也不会将董事长庄坚毅连同董秘邹建平一起立案调查。而纵观佛山照明对于一系列“丑闻”的处理工作,显然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