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川昱皇即翁昱皇,是中国迁平户的侨民(一说是泉州驻日本的海商),在日本为田川氏。田川松日本人,系翁昱皇养女,故又称翁氏。田川氏,年方十七,性端淑。成婚翌年,以天启四年(1624年),岁在甲子古历七月十四日辰时,田川氏出游千里滨,拾文贝,俄将分娩,未及回家,乃依滨内巨石以诞,是为长子郑森(幼名福松,后名成功)。此石呼为儿诞石,至今仍立“郑成功儿诞石”纪念碑。1629年生次子七左卫门。

郑一官追随于日本平户岛的华侨大海盗商人李旦门下,初时担任翻译等工作,逐渐成为李旦的得力助手,深得李旦信任。1624年初,郑芝龙因李旦推荐,前往澎 湖担任荷兰人的翻译及通事,同年初秋荷兰人撤退至台湾南部;由于明朝和荷兰的争执,影响到李旦当时的中日台间的商业利益,因此李旦派郑芝龙亦是李旦介入明朝和荷兰的手段之一。

亦商亦盗

17世纪上半叶,荷兰人已是西方海洋经济世界的“超级大国”,天启四年(1624年)1月底,郑一官离开田川氏和还没有出生的儿子,被李旦派到澎湖,担任荷兰人的通事(翻译)。荷兰人给于这个“来自日本”的通事优厚的待遇,但荷兰人这时正与明军进行军事对峙,双方没有交往,中国商人也不可能与荷兰人交易,开始并没有勇郑一官,荷兰占领澎湖舰队司令雷约兹在1624年2月20日发给东印度公司总督德卡本特的信说:“等候好多时的帆船‘好望号’于1月21日由日本出航,月底到达此地。……我们接纳了来自日本的一名通事,虽然给予优厚待遇,但目前对我们没有什么用处。”不过,荷兰人为了垄断对日贸易,指使一些中国船只在中国沿海掠夺,郑一官也是和荷兰人合作的海贼之一,为荷兰人执行在台湾海峡上截击前去马尼拉的中国帆船的海盗任务。后来担任荷兰第二任台湾长官的德韦特,这时正在澎湖服务,他在一封信中写到:“经过雷约兹司令的批准,我们每天都期望能够在这里集中二、三十艘中国帆船,通事一官被派往北方去截击于俘获一些船只。”

后来荷兰人利用郑一官来执行在台湾海峡截击往马尼拉与西班牙人(当时荷兰人的主要竞争对手)通商的中式帆船的海盗任务。他们的军事和商业复合体“东印度公司”到处拦截葡萄牙、西班牙商船,攻占伊比利亚人的海外要塞、商馆,在日本平户建立商馆,在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建立大本营。根据荷兰长官韦特信件中,记录了派“通事一官”率领约二十至三十艘中式帆船去进行“截击与俘获”的业务。

1624年中秋后,郑一官将事业重心自日本九州岛迁到台湾,归附“日本甲螺”(倭寇首领)颜思齐。此后不久,荷兰东印度公司登岛,驱逐了以台湾为基地的其他势力,郑芝龙遂携妻子定居于中国大陆。同年夏秋之交,荷兰人在明军的压力下撤出澎湖,转移到台湾大员(今台南安平),在台湾建筑“热兰遮”和“赤嵌城”两个要塞,侵占了台湾南部地区。同年荷兰、西班牙两个殖民主义国家为了争夺台湾的统治权,发生战争,荷兰得胜,独占了整个台湾,这是历史上台湾第一次为外国人占领。

在随荷兰人在大员(今台南安平)立定足跟以后不久,郑一官就奉荷兰人之命率领几艘中国帆船袭击前去马尼拉与西班牙人通商的中国船只,直到第二年(1625年)的3月20日才回到大员。

天启五年(1625年)四、五月间,也许是在荷兰人手下没有太多的发展,或因奉义父李旦之命,郑一官离开荷兰人,开始亦商亦盗的海上生涯。1625年4月底,他已经带着手下活跃在台湾海峡了。一名荷兰船长曾经给第一任台湾长官宋克写信说:“(4月)27日,星期天,……突然首领一官,作为代表,后面跟着手执刀剑的铳手七、八名,向我们寒暄。”

两个月后,身为日本长崎、平户侨领的李旦向宋克长官请领了出航许可证,在7月从大员启程回到平户,但一个多月后,就在平户去世了。李旦死后,他在台湾的产业和事业都归郑一官所有,为郑一官合并当时台湾既有的其他汉人武装势力(主要在今云林北港地区),及从大陆招收新的势力到台,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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