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上半叶,荷兰人已是西方海洋经济世界的"超级大国",天启四年(1624年)1月底,郑一官离开田川氏和还没有出生的儿子,被李旦派到澎湖,担任荷兰人的通事(翻译)。荷兰人给于这个"来自日本"的通事优厚的待遇,但荷兰人这时正与明军进行军事对峙,双方没有交往,中国商人也不可能与荷兰人交易,开始并没有勇郑一官,荷兰占领澎湖舰队司令雷约兹在1624年2月20日发给东印度公司总督德卡本特的信说:"等候好多时的帆船'好望号'于1月21日由日本出航,月底到达此地。……我们接纳了来自日本的一名通事,虽然给予优厚待遇,但目前对我们没有什么用处。"不过,荷兰人为了垄断对日贸易,指使一些中国船只在中国沿海掠夺,郑一官也是和荷兰人合作的海贼之一,为荷兰人执行在台湾海峡上截击前去马尼拉的中国帆船的海盗任务。后来担任荷兰第二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