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3年芝龙于福建沿海金门海战击溃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从此控制海路、收取各国商船舶靠费用,郑芝龙也因此迅速富可倾国。俨然称为闽南的领主与海上霸主,并对缴保护费给芝龙的商船(一艘大船需缴三千两银钱),给予郑家的令旗;如不缴费而想经过芝龙海域的,恐怕难逃被劫的命运。芝龙如此强横,使荷兰东印度公司营运不宁,荷兰人数度联合其他势力合取芝龙,但芝龙仍持续扩张其势力,并将荷兰人次次打败。史载:“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者,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自筑城安平镇”;“从此海氛颇息,通贩洋货,内客外商,皆用郑氏旗号,无儆无虞,商贾有二十倍之利,芝龙尽以海利交通朝贵,寖以大显””、“八闽以郑氏为长城”。至此,郑芝龙的通商范围广及东洋、南洋各地:大泥、浡尼、占城、吕宋、魍港、北港、大员、平户、长崎、孟买、万丹、旧港、巴达维亚、麻六甲、柬埔寨、暹罗,据估计,兵力有:包涵汉人、日本 人、朝鲜人、南岛语族、非洲黑人等各色人种高达廿万人的军力,拥有超过三千艘大、小船的船队,成为华 东与华 南海洋世界的唯一强权。

不久,郑芝龙应明朝廷要求,继续率军讨伐其他昔日结拜契兄弟海盗仅存最大股力量刘香,于虎门大获全胜,名震福建官至都督。不久福建省内发生旱灾,郑芝龙提议载饥民移民台湾,并给予移民十分优惠的资助条件,有人认为其为开创了大规模移民台湾之先河,亦有学者认为无证据表示此提议曾执行。

台湾土地肥沃,因此而引发了汉人向台湾岛移民的浪潮,这是历史上首次大规模有组织的由大陆向台湾移民。当时荷兰东印度公司统治台湾南部,在大员(今台南市)修筑热兰遮城、普罗民遮城两城,驻防近两千人,但大陆移民却多达数万。此外本业的贸易商业上,在日本锁国后,只许中国人和荷兰人前往贸易,郑芝龙借由对日本的贸易,因而更富。

崇祯十七年(1644年),南明弘光皇帝册封郑芝龙为南安伯,福建总镇,负责福建全省的抗清军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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