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发行对象均作出承诺: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并保证配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本单位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则已按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成立的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安琪酵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间接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2022年5月2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信息,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截至2022年6月23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32,692,94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36,651,936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6,651,93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控股股东仍为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改善,融资能力得以提高,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安琪酵母主要从事酵母、酵母衍生物及相关生物制品的开发、生产和经营,依托酵母技术与产品优势,建立了上下游密切关联的产业链,打造了以酵母为核心的多个业务领域,产品丰富、结构完善。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