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负责人:胡志珍
3、办公地点:毛莲山东红路180号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5、邮编:331800
6、电话:0794-4232335
7、邮箱:fzdxmzj@163.com
党组书记、局长胡志珍
主持全面工作
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入党
1984年7月至1987年6月在东乡师范读书
1987年7月至1991年9月在东乡让常子弟学校教书
1991年10月至1994年11月在东乡信访办工作
1994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任东乡县委秘书,副主任兼保密局长
2008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东乡信访局局长兼县委办副主任
2009年9月至2019年1月任东乡区委办副主任兼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2019年1月至今任东乡区民政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东乡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抚办字[2019]3号)和《中共东乡区委办公室东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字[2020]16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东乡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东乡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区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审批、登记、管理,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负责全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
4.拟定全区城乡社区治理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5.拟定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办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承办县(区)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主管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
6.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
7.拟定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监督指导慈善活动。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8.拟定全区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拟定全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本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10.按职责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1.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划转。将区民政局承担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以及协助处理军队退役人员突出信访问题职责划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将区民政局承担的救灾职责划转至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将区民政局承担的医疗救助职责划转至区医疗保障局承担;将区民政局老龄工作职责划转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三、内设机构职责分工(4个)
(一)办公室(加挂规划财务股)。负责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机要、安全、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指导建设标准实施工作;负责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和区级民政事业资金综合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工作。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民政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