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增荣 刘胜强 胡 坚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1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8月9日、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8月28日审议通过,聘请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年度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义务。
年度内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为11次,亲自参加11次。年度内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年度内本人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为4次,亲自参加4次。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年度内本人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五)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对报告期内会议所涉事项,本人均认真参与研究论证,切实履行忠实、勤勉尽责义务。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等机构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七)其他事项
(1)年度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