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陈晓华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陈晓华 男 49岁 讲师
2、教育背景
1982年9月—1986年7月 杭州大学经济系获学士学位
1987年9月—1990年1月 北京大学国际经济系获硕士学位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教师、杭州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浙江省商业财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浙江泰丰控股集团公司投资总监、浙江国大集团公司投资总监、浙江镕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 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4、与上市公司关系
陈晓华先生是公司股东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5、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4年4月16日,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8日13: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会议室。
7、出席对象
⑴截至2014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⑶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不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报告;
2、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3、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4、2013年度财务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补选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过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议或七届十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第7项审议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第9项审议事项“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需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第10项审议事项“关于补选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需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2名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七届十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及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刊登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或)《证券时报》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㈠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㈡登记时间 :2013年5月6 日、7日 9:00至17:00,以及5月8日9:00至13:00。
㈢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㈣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⑴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⑵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
四、其他
㈠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