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爱荣]:我所在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是国家工商总局负责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监管执法职能机构,主要承担《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两部大法的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内容涉及查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其他经济违法行为三个方面。
党十七大以来,我们一直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工商总局党组的要求和安排,加强竞争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工作,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方面,我们积极稳妥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实施以来,我们积极受理投诉举报,组织对重点案件进行调查,对重要问题组织专家论证,约谈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对经查涉嫌垄断的行为,及时授权省级工商局开展立案查处,截至目前,总局依法授权江苏、江西、河南、浙江、四川、辽宁、湖南、黑龙江、云南省级工商局查处垄断案件14件,目前已结案3件,中止案件1件。
各级工商机关高度关注民生,不断加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力度,5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供水、供电、燃气等领域公用企业强制交易、限制竞争案件3000余件,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重要的基础性法律,其首先是由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确立和发展起来的一项制度,有100多年的发展历程。我国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刚刚起步,为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细化执法内容,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引导企业遵循经济发展规律,遵守竞争秩序,尊重消费者权益,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开展了《反垄断法》配套规章的制定工作。先后制定了5部行政规章。其中两部程序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三部实体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为工商部门开展反垄断工作奠定了基础。
我们注重加强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反垄断法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举办反垄断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普及反垄断法律知识。主办以及指导有关省市工商局举办《反垄断法》专题培训班20余次,培训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利用国际资源和学界资源,与国外机构和组织联合举办了多次《反垄断法》专题研讨会,培训系统执法骨干400多人次。
同时,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开展反垄断执法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和十几个国际、区域组织开展交流合作,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等十几个国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2011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总局承办了第二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来自42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300多人参加了会议。大会为包括金砖国家在内的有关国家和地区提供了充分的交流平台,进一步推进和巩固了金砖国家竞争机构合作机制,提高了新兴经济体在国际竞争领域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了我国在国际竞争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另一方面,继续深化反不正当竞争和经济检查工作。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开始实施。该法立法的目的,就是通过制止商业贿赂、假冒、仿冒、虚假表示、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证市场机制正常运转,从而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五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9万余件,涉案金额1600多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和行业,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建立健全商业贿赂长效监管机制。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8000余件,案值85亿余元,均占全国查处此类案件的近一半。
二是以打击“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总局多次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并积极参加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果。查处了一大批假冒、仿冒雅诗兰黛、皮尔卡丹、娃哈哈、九阳、科勒、燕京啤酒、小天鹅、LV、GUCCI、劳力士等商标、包装装潢的违法案件。5年来,共查处“傍名牌”案件5.3万余件,2011年比2007年查处案件数增长2239件,增长率19%。
三是关注社会热点,及时查处大要案件。积极履行职能,打击非法网络公关专项行动。积极与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共同清理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同时,我们还立足职能,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打击流通领域走私贩私、扫黄打非、打击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军服管理、禁毒、反假币、反洗钱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
[主持人]:从局长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反垄断与反不正